彰縣推青年職場實習創薪計畫 提供300名有薪實習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8日電)為讓高中職及大專應屆畢業生,畢業前先到職場摸索,畢業後即就業,彰縣府比照高雄市作法,推出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編列千萬經費提供300個有薪實習工作。

彰化縣政府今天在縣府中庭召開記者會,公布「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內容,出席的人有縣長王惠美、縣府青年發展處長黃金樺等。

王惠美致詞時說,為讓青年留在彰化就業,縣府今年推動「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只要年滿18歲至29歲,設籍或學籍為彰化縣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都可參與,參與獎勵計畫的企業只要依勞基法規定,提供帶薪實習職缺,縣府就會針對企業及青年進行補助。

縣府青發處指出,企業讓青年實習總時數達240小時以上,並提供基本工資,縣府每個職缺會補助企業職場實習補助費以及訓練指導費合計新台幣1萬2000元,實習時數480小時以上,最高可補助至2萬4000元。

至於青年畢業後只要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雇主以2萬8000元起薪僱用,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天以上,受僱青年便可領取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多可領6個月。

青發處表示,目前已有97家企業加入獎勵計畫,其中有超市業者提供75個實習職缺,其他加入企業還包含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營建工程業、住宿與餐飲業,以及旅遊休閒業等。

青發處指出,相關訊息可在青發處官網「彰青創薪實習站」平台查詢,有意參加實習的青年可在「彰青創薪實習站」專區投遞履歷。(編輯:陳仁華)1120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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