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雞場涉違法鳥類「籠拍」 農業局:已送法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9日電)動保團體昨天檢舉全台多處場所涉及鳥類「籠拍」(囚籠拍攝)等不當行為,其中一處是龍潭的「桃園雞場」。桃園市農業局今天表示,案發時已將業者送辦,後續稽查已無籠拍情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共同召開記者會,檢舉位於桃園、新竹、台中及南投等地有多處不當「拍鳥」場所,涉及鳥類「籠拍」(將鳥類囚禁在特定空間內拍攝)、「誘拍」(以食物或聲音引誘鳥類至定點拍攝)的不當行為,傷害鳥類及生態保育。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調查整理資料,其中一處地點是位於桃園市龍潭區的「桃園雞場」,業者涉嫌非法收購、抓捕保育鳥類,讓民眾付費拍攝。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全案發生在民國110年12月,經民眾檢舉後會同警方查緝,並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將業者移送法辦,目前進入司法程序,後續也有不定期的去現場稽查,未發現經營籠拍情形。(編輯:李錫璋)1120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