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11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苗栗縣111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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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5日電)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參與三義高中友善校園宣示活動,宣布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留住優秀師資,自111學年度起提供12個月完整聘期,估計約有1155名代理教師受惠。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指出,往年苗栗縣代理教師聘期,自當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1日止,另規定各校得視暑期行政或課務需求,專案通報核准延長聘期至7月31日,容易產生同工不同酬疑慮,更可能導致優良教師流失。

鍾東錦表示,為確保苗栗縣代理教師權益,達到教學品質不中斷,縣府決定跟進部分縣市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並自111學年度起,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預計增加縣府人事費支出約新台幣5600萬元,估計1155人受惠。

鍾東錦指出,原本構想是規劃給予中央專案補助及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但衡酌公平性及考量學生受教權,決定不分地區全數給予,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更期盼教育部能提供地方政府補助,共同為教育努力、縮短城鄉差距。(編輯:李錫璋)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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