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教育部:開會研商保障權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4日電)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桃園市、高雄市及台南市近期陸續宣布,從這學期開始給完整聘期,全教總呼籲,其他落後的縣市盡快跟上腳步,將於明天舉行記者會爭取全國聘期一致。

教育部表示,規劃將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研訂,除了使提案具有法源基礎,同時會針對代理教師服務日、請假及休假等事宜一起納入研議,後續教育部將邀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召開會議研商,希望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教育部以文字回應中央社記者,面對代理教師待遇應全國統一,由中央訂定相關規範的建議,教育部自民國105年至今與縣市政府多次研商代理教師聘期議題,規劃將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的研訂。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日宣布,桃園市立國中小學及公幼,自111學年度起,比照公立高中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讓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工同酬,領到完整的12個月薪水。繼桃園市政府新制,高雄市與台南市政府也在今天宣布全面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各大教師工會等團體爭取已久,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也做出回應,決定明天舉行記者會,順水推舟爭取全國聘期一致。在採訪通知中提到,聘期一國多制亂象長年困擾中小學代理教師,在開學前後終於傳來好消息,有助於穩定師資,提升在地教育品質。

除了肯定地方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教總再次呼籲,其他落後的縣市盡快跟上腳步,早日公布實施期程,強調112學年度起落實全國代理教師聘期一致才是目標,希望能儘早達陣。(編輯:李亨山)1120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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