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16日電)推動代理教師權益,台北市教育局今天宣布,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不僅一般代理教師會有全年聘期,初聘代理教師也會有完整聘期,預計每年須增加逾9000萬元經費、超過2000人受惠。
台北市教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台北市從民國99年起率先全國給予公立各級學校初聘以外的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並同意具有合格教師證書的代理教師比照正式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至本職最高薪,但初聘且未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聘期則不完整。
教育局指出,為了提供代理教師友善職場環境,決定從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加碼給予全市超過2000名的初聘代理教師完整聘期,預估每年需增加超過新台幣9000萬元經費。
教育局表示,111學年第1學期已聘任的初聘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一律延長至今年7月31日止;在第2學期開始前各校辦理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聘期則為今年2月1日至7月31日;第2學期開始後才甄選初聘的代理教師,則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7月31日止。
教育局強調,將持續提供代理教師完善的工作環境,讓教師安心致力於教學工作。(編輯:張銘坤)1120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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