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7日電)桃園市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已在去年完成129家既有露營場盤點,今年將全力推動桃園市露營場合法化,並組成專業輔導團隊,免費協助既有露營場製作經營計畫書等申請資料。
內政部去年7月公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有條件放寬1公頃以下的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可設置露營地,並與地方政府合作,輔導露營場合法化。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已在去年完成129家既有露營場盤點,今年將辦理露營場容許使用申請及合法登記輔導案,並組成專業團隊,輔導業者申請、轉型為合法露營場。
觀旅局今天下午在復興區羅浮遊客中心舉辦桃園露營場許可使用及設置登記申請說明會,有逾70家露營場參加,此外,14日也會在拉拉山遊客中心辦理法規說明會,並成立免費駐點諮詢服務、Line群組及諮詢專線,針對參加輔導案者,協助業者解答法規難題,並免費協助既有露營場製作經營計畫書等申請資料。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周柏吟表示,北橫及拉拉山相當適合露營活動,觀旅局已在觀光行政資訊網設置露營場申設專區,提供露營相關法規、申請書件範本、常見QA等資料,同時於市府最高決策層級的觀光會報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共同協助處理露營場設置相關問題。
周柏吟說,今年將全力推動桃園市露營場合法化,也呼籲業者踴躍報名參加。(編輯:李錫璋)11203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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