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1日電)新竹市政府今天表示,新竹市浸水南街楊家古厝的家族成員日前向竹市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經文資委員現勘及開會討論後,決議列為市定古蹟「浸水楊家古厝」。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新聞稿表示,昨天召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審議會,經文資委員前往位在浸水南街的楊家古厝現勘及開會討論,決議將其指定為市定古蹟「浸水楊家古厝」,成為新竹市第42處古蹟。
竹市府表示,「浸水楊家古厝」產權屬私人所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均同意指定。
竹市府表示,「浸水楊家古厝」有十分古老的斗砌磚牆,磚色極美,保存狀況亦佳,建材構築優美,為原浸水聚落內最具特色之古厝,符合古蹟指定基準,委員一致通過指定為新竹市定古蹟,將爭取相關經費進行古蹟修復,再進一步活化。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浸水楊家古厝」形制完整,棟架的雕刻、比例及屋脊剪黏裝飾皆相當優美,正堂高聳,格局大氣,壁面尚存對聯、彩繪、剪黏、泥塑等傳統技藝美學,保存狀況佳,且多有落款,值得研究。
文化局表示表示,浸水楊家古厝建物為承重牆硬山擱檁構造,斗砌牆內含土埆在轉角及基礎作法,具當地域構造特色,局部R.C(鋼筋混凝土)構造及日治時期磚材,混合不同時期的營造技術。
另外,新竹市楊氏古厝土地被所有權人售給建商,有家族成員盼留下,向新竹市文化局申請列為古蹟,市府日前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後決議,楊氏古厝維持暫定古蹟身分,將啟動調查研究計畫,等待補充歷史沿革等相關細部資料,再審議是否指定古蹟。
新竹市文化局說明,私有古蹟可以進行買賣,但需事先通知主管機關,而古蹟身分不會因所有權轉移改變,購買者仍須依文資法維護古蹟建築。(編輯:李錫璋)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