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7日電)高雄三民區一所國小日前舉辦露營活動,卻發生學生遭廠商輔導員罰跪事件,引發議論。而這處露營區位於農牧用地,提供露營使用並不合法,此前已遭市府裁罰共新台幣18萬元。
高雄三民區一所國小於3月20、21日舉辦5年級生露營活動,但上百名學生卻遭活動廠商教官不當管教罰跪。教育局除了追究違失校外教學廠商的責任外,也做出撤換校長的決定,並指派督學代理職務。
這處露營區是否合法也引發關注,高雄市農業局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經查,場地現況是合法設立的休閒農場,不過場地露營的經營行為不完全符合經營計劃,農業局曾要求休閒農場改善,並已累次裁罰金額18萬元。
農業局表示,休閒農場未經許可,即經營露營場地,農業局將依休閒農業輔導辦法與農發條例進行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沒有改善,將持續裁罰。
高雄市觀光局表示,這處休閒農場位於旗山區,若要申請經營露營區,必須全部都合格、合規,才能畫設1公頃以下為露營場範圍後,向觀光局提出「土地農牧容許使用」申設,但此案違反農發條例等規定,也未向觀光局提出申請。
稍早社會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社會局家防中心接獲事件通報,在25日和今天訪談這名輔導員,輔導員坦承有要求學生下跪情形。經評估已違反兒少法第49條規定,對兒少不當對待,將依法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編輯:陳清芳)11203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