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7日電)嘉義縣府農業處日前獲報中埔鄉有人私養綠鬣蜥,經查共有51隻,全部未依法登記,今天清點及沒入,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對飼主開罰。飼主指稱,不知道養綠鬣蜥要登記。
嘉義縣畜產保育科長石蕙菱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日前獲報國道2號中埔交流道附近有民眾私養綠鬣蜥,前往調查,果然發現數十隻綠鬣蜥在屋內爬行。
石蕙菱說,飼主指稱不知道養綠鬣蜥要登記,原本只養1隻,後來附近有人只要抓到綠鬣蜥,就拿給他飼養,才會越養越多。清查共養51隻,體型大小不一,都沒有依法登記,已違反野保法規定,將裁處新台幣1到5萬元罰鍰並沒收綠鬣蜥。
石蕙菱指出,嘉義地區八掌溪沿岸綠鬣蜥快速繁殖造成危害,縣府委託嘉義大學培訓民眾成立「綠鬣蜥移除大隊」;移除綠鬣蜥須持有縣府核發的許可文件,民眾如發現綠鬣蜥,可通報119或農業處,委託專業團隊移除。
農業處表示,農委會2020年8月20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公告綠鬣蜥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野生動物」,公告前已飼養綠鬣蜥的民眾,需2020年11月30日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始得繼續飼養。(編輯:郭諭儒)11204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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