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最快10月上路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7日電)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台南市環保局研擬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邀請業者開會研商後,預計最快今年10月實施,事前將有宣導期,呼籲店家積極配合。

台南市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環保署111年4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後,台南市環保局即將公告函送轄管相關業者約6000多家(含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市),並搭配多方面宣導、讓店家了解公告內容且提早因應。

環保局指出,為制定台南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環保局4月邀請飲料店業、餐飲業職業工會等單位召開2場次研商會,會中業者提出塑膠杯庫存如何處理、塑膠瓶罐是否為管制禁用對象、紙杯供應量是否充足等疑慮,環保局都一一回覆。

環保局指出,業者多表示會配合辦理,但在正式實施日期確定後,希望有政策宣導期讓業者因應,而針對非連鎖性飲料店業者,環保局會持續溝通協調,了解遭遇困難並提供輔導。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台南市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正式實施後,預估每年可減少使用約1億6000萬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新制上路前一定會有宣導期。(編輯:郭諭儒)11204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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