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科技公司發生職場霸凌 勞檢處要求限期改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5日電)桃園某科技公司發生主管對員工霸凌事件,隨著影片外流惹議,勞檢處今天表示,遭霸凌員工已報案,後因雙方和解撤告,除實施勞檢,並限期改善未落實執行職場不法侵害相關紀錄。

根據網路社會事新聞影音貼文影片,桃園市某股票上櫃科技公司,一名主管在3月12日上午疑因工作問題與員工起衝突,主管在過程中不但以手指戳員工胸部,還動手搧員工巴掌,畫面中雖然還有另一名黑衣員工在場,卻沒有上前勸阻,畫面曝光引發網友議論。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天表示,昨天接獲轄內某科技廠發生肢體霸凌事件,已立即派員至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經查發現某科技廠於3月12日發生一起勞工遭受部門主管嚴重肢體霸凌案件,雖然雙方已達成和解,但事業單位未落實執行職場不法侵害相關紀錄,將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鍰。

勞檢處呼籲,一般事業單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採取暴力預防措施,勞工遇到職場霸凌時,應主動向公司提出不法侵害調查,對於工作期間遭受霸凌事件,已涉及觸犯刑法,建請通報警政機關或循司法途徑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廠商人員事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事件起因是在工作上發生些小衝突而起爭執,針對這起事件公司已做處理,雙方私下和解,公司對這名主管也進行了行政處分,但廠方未說明是何種行政處分。(編輯:方沛清)112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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