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擬開放公共空間設舊衣回收箱 違規設立開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5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會議中通過「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研擬開放社會福利團體在公共區域設置舊衣回收箱,但若違規設立最高將開罰6000元。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天在市政會議提案修正「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獲通過,後續將送市議會審議,待台中市議會通過後,將訂定相關管理辦法。

環保局長陳宏益在會中說明,舊衣回收設施過去都是公寓大廈自行設立,對於公共區域的閒置空間,環保局將與警察局、交通局、社會局及公共空間主管機關現勘,以不影響民眾使用下,擴大回收管道。

陳宏益表示,原則上先以公益、社福團體申請為優先,再由環保局核准設立,社區舊衣回收設施由管委會管理、公共區域由市府管理,若違規設立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統計,近4年舊衣回收量平均約為3831公噸,其中屬環保局回收部分約為2286公噸,經過回收後的舊衣,環保局會先變賣給回收商,後續則會藉由外銷出口、降級使用或做成固體燃料再利用。

以去年平均變賣單價計算,環保局指出,約可增加新台幣156萬元收入。期待修正草案於市議會通過後,開放社會福利團體在道路及人行道設置舊衣回收箱,增加台中市舊衣回收管道,也減少清潔人員負擔。(編輯:謝雅竹)112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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