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7日電)桃園市配合環保署減塑政策,7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表示,桃園市目前約有989間飲料店,預估實施一年可減少726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長陳世偉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業者除改用紙容器也可提供循環杯租借服務,桃園市從112年1月起,在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目前桃園市共計有241家門市加入行列,呼籲民眾購買手搖飲時可自備環保容器或選擇使用桃園循環杯,一起為減塑及環保努力。
環保局表示,桃園市從去年底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溝通、電訪及現場調查,掌握業者塑膠杯庫存去化及政策期程預告,並召開研商會議說明討論,業者都表示願配合減塑政策推動,環保局也呼籲民眾自帶環保杯。
配合環保署「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塑政策,環保局說,7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桃園市目前約有989間飲料店,預估政策實施1年可減少726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於108年8月8日起禁止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之餐飲業等8大場所使用塑膠杯。(編輯:李錫璋)112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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