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0日電)環保署聯合各縣市環保局在網路查緝無照販賣殺蟲劑、防蚊掛片等環境用藥,屏東查到逾20件違法,縣府表示,未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者,可依法裁罰最高30萬元罰鍰。
屏東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年來網路電商平台交易活絡,民眾因不熟悉法律規定,而在網路上販賣環境用藥,環保署聯合各縣市環保局在網站上查緝9個多月,屏東民眾違法販賣環境用藥達20多件,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未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可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民眾透過網路電商平台來購物或拍賣相當普遍,但許多民眾在不知法令情況下,將包括殺蟲劑、防蚊掛片或防蚊液等環境用藥上網販賣或廣告,將可裁罰,且依行政罰法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民眾勿存僥倖心態,得不償失。
環保局呼籲,如想在網路合法刊登廣告及販賣環境用藥商品,應遵循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先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之合格證書,並向當地環保局申請核發「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後,才可於網路上販賣。
縣府提醒,環境用藥能不用就不用,應以整頓居家環境來代替環境用藥,才是防治病媒蚊蟲的根本。(編輯:陳仁華)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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