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園廠丙烯洩漏5000多噸 高市府開罰限期改善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林巧璉高雄18日電)中油林園廠近期洩漏5000多噸丙烯,高市環保局昨天派員稽查,確認廠內輕油裂解製程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致洩漏,將依空污法開罰10萬至2000萬元,並限期月底前改善。

對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石化事業部林園廠因新三輕工場在2月底發現換熱器內漏,造成丙烯洩漏入冷卻水系統,為求謹慎,將於5月22日停爐檢修。

中油進一步說明,林園廠當時啟動應變措施,處理丙烯回收並監測周邊濃度,環境測值均符合法規規範,無工安、環保疑慮。停爐後將進行全面性設備檢修,提升設備可靠度,確保安全、環保與正常營運。

中油指出,在4月底與下游廠商完成協議,客戶調整產線及產能預做準備因應,5月9日行文環保局報備5月22日停爐檢修,已獲環保局同意。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近日接獲檢舉中油林園廠製程丙烯洩漏5000噸,昨天派員進場稽查,發現廠區輕油裂解製程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導致丙烯進入換熱冷卻水,確實有洩漏情形。

環保局經進廠調閱製程原物料流量計紀錄,發現其總原料輸入量與總產品(包含乙烯及丙烯及其他石油化合物)輸出量有約0.8%誤差,差異總量約5463公噸。另比對製程今年與去年丙烯轉化率,發現今年丙烯純化過程效率較低,經詢問廠方人員說明原因可能為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洩漏,以致效率降低,且有部分丙烯進入冷卻水。

環保局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林園廠換熱器破損洩漏丙烯至冷卻水違反相關規定,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第62條處分,可裁罰新台幣10萬元至2000萬元,並令其於5月底前停車完成改善。(編輯:謝雅竹)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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