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私設充電樁 高市工務局:需管委會同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2日電)電動車數量增加,大樓設置充電樁議題受矚目。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表表示,建議市府向大樓管委會提供指引供遵循。工務局回應,舊大樓設置充電樁需管委會同意,會鼓勵勿抗拒。

郭建盟今天市議會質詢表示,統計全國未經大樓管委會同意私設充電樁訴訟案共4件,皆由管理委員會提告,法院均裁定車主敗訴,除需拆除設備恢復原狀,還需負擔訴訟費用。對被告車主來說不僅傷荷包,也損害了與其他住戶關係。

郭建盟說,電動車主與管理委員會衝突加劇,主要源於電動車業者提供的「表後私接」安裝充電樁的誤導資訊;及經濟部能源局發布的「社區電動車充電設備設置Q&A」內容,未明確指出安裝需「區權會、管理委員會同意」。

郭建盟呼籲工務局主動擔任地方主管機關角色,要求經濟部修正解釋,並加強對市民的宣導,讓電動車主與管理委員會在正確的資訊平台上有效溝通。

市府工務局長楊欽富答詢表示,充電樁是全國問題,目前新建大樓都會預留充電樁裝設空間,但舊大樓建置充電樁就一定要管委會同意,也要做好用電評估。會鼓勵大樓不要抗拒,多溝通協調,同時要有專業技師進行用電安全評估。

楊欽富說,中央也準備要修法,釐清充電樁用電評估如何處理,以及與管委會協調機制等內容,市府會建議中央將相關問題解釋清楚,同時也會跟住戶或管委會宣導告知要遵守法令,不要貿然隨便裝設。(編輯:孫承武)11205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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