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7日電)新北市中和清潔隊林姓駕駛25日傍晚駕駛垃圾車逆向行駛,並闖紅燈右轉。新北市環保局表示,林姓駕駛已調離駕駛職務,且將至少1支小過懲處。警方盼民眾提出檢舉,據以處罰。
有網友在網路平台張貼影片爆料指出,新北市環保局1輛垃圾車於25日晚上6時29分逆向行駛,還闖紅燈直接右轉,嚇壞附近機車騎士及正要過行人穿越道的民眾。
民眾貼文表示,「垃圾車變路霸嗎」,當時開車行經中和區連勝街與景平街口時,正停等紅綠燈,左側突然有1輛垃圾車呼嘯而過,跨越雙黃線一路逆向。
貼文指出,前方斑馬線(行人穿越道)明明有很多行人,但駕駛硬是闖紅燈右轉,不顧行人優先,還嚴重違規,跨張行徑,讓人看到都怒了。
對此,新北市環保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中和區清潔隊隊長王思凱已立即將這名林姓司機調離駕駛職務,並將依工作規則懲處,至少是1支小過,並會送考評會審定。
另外,有關駕駛交通違規的部分,環保局表示,也已檢附相關報導影像,協請中和警察分局逕行依照交通規則處分。
環保局指出,林姓駕駛事後宣稱因擔心影響民眾倒垃圾,為趕時間才違規。但無論如何趕時間,也沒有緊急到需要交通違規逆向行駛,且行人交通安全為重,仍須嚴懲司機。
中和警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經檢視社群媒體專頁「記者爆料網」所張貼的「路怒垃圾車,行人收割者」行車記錄器影片內容,以及路口監視器的畫面,垃圾車駕駛當時行駛對向車道並右轉景平路。
他表示,民眾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舉違規行為,警分局將依規定檢審認定,不過,經清查警方系統,並沒有相關檢舉資料。目前舉發交通違規須採實名制,也是將來能否成立告發交通違規的關鍵。
詹惇賢表示,即使新北市環保局有檢附資料,但仍須回歸民眾要具名檢舉,並依據檢舉資料查處屬實後處罰。垃圾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若違規屬實,得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行為者,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駕駛人、車輛應於規定車道內行駛,勿有跨越至對向車道等違反交通規則情事,以維護交通安全。(編輯:戴光育)11205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