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9日電)高雄市地政局今天表示,為加速都市更新期程,6月起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便民措施,都更權利變換案可提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能縮短期程半年以上。
高雄市地政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因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原本就費時費力,往返補正拖延都市更新期程,也影響民眾權益。為加速期程,6月起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便民措施。
地政局說明,按照一般建物產權登記程序,新完成建案要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俗稱建物保存登記),須待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得以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但都市更新的建案,若地政事務所測繪的建物面積與都更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的分配面積不符時,實施者往往需耗費數月重新釐正權利變換計畫內容,再接續辦理建物產權登記。
地政局表示,「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先審查」措施,除整合府內工務局及都市發展局意見外,也參考台北市及新北市作法,讓都市更新案在建物屋頂版勘驗完成後,取得使用執照前,即可申請建物測量預先審查。
地政局指出,便民措施實施後,有利實施者知悉區分所有建物測量面積,提早釐正權利變換計畫內容,預計可節省至少6個月以上的作業流程。往後無論是公辦還是自辦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案件,都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測量預先審查,以節省作業時間。(編輯:郭諭儒)112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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