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9日電)花蓮偏僻處常可見任意棄置廢棄物,環保局統計去年至今年4月底廢棄物非法清運、棄置共66件,將要求列管機構清運車輛依規定裝置GPS追蹤系統,掌握事業廢棄物來源及流向。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今天發布訊息表示,鑑於近年常有不肖業者於縣內偏遠地區傾倒、回填廢棄物,自民國111年1月起至112年4月底止,廢棄物非法清運及非法棄置案件共有66件,主要來源均屬違法代清除業者將事業所產出的廢棄物,例如磚、瓦、水泥塊等隨意棄置農地或山坡地上,經追蹤廢棄物來源為房屋整修衍生的廢棄物占多數。
為遏阻非法棄置問題,針對列管廢棄物清除機構(代清除業者)清運車輛,全面要求依規定裝置GPS即時追蹤系統,隨時掌握清運車輛運輸路線,以科技掌握事業廢棄物的來源及流向,有效取締事業廢棄物非法清運,避免代清除業者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
環保局後續追查非法棄置作業,若有發現非法清運或非法棄置情形,非法代清除業者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委託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須負連帶清理責任,如有違規事實,將嚴厲處分,絕不寬貸。
花蓮縣環保局說明,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本縣業者營業登記中申請「廢棄物清除或廢棄物處理」項目廠商眾多,但依規定向花蓮縣環保局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業者僅74間,因此民眾若有委託清運廢棄物的需求,可先行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epa.gov.tw/WCDS/)查詢合格代清除業者,避免委託非法業者進行清運而導致受罰。(編輯:陳仁華)112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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