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8日電)苗栗縣警察局統計去年縣內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分析易超速及易肇事路段,新增8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將於7月1日啟用執法。
苗栗縣警察局今天發布新聞指出,經統計並分析111年1月至12月交通事故死亡案67件,主要肇事原因為超速行駛者偏高,為針對易超速及易肇事路段對症下藥,新增8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這8處測速照相分別在台3線127.3公里(南向)、台6線0公里+992M(東向)、台13線23.2公里(北向)、台72線3.4公里(東向)及13.8公里(西向)、縣道124乙線2.9公里(西向)、縣道124丙線9.7公里(西向)及縣道140線8.6公里(西向)。
縣警局表示,當超速行駛時,安全煞停時間與安全煞停距離必須加倍,且駕駛人的視野會減半,危險性急速增加,造成死傷的風險越高,這次新增的測速照相桿,有5處在省道及快速道路、3處在縣道,並於7月1日啟用執法,希望藉由科技設備導正民眾的用路觀念,有效防制交通事故。
此外,原本在台3線獅潭段114.3公里至122.8公里設置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評估檢討後,將偵測路段調整為台3線114.3公里至123.6公里,也將於7月開始執法。(編輯:李錫璋)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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