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8日電)花蓮縣議會今天審議2月第1次臨時會延審的13項縣府提案,原本全數二讀通過,民進黨議員張美慧認為有關地方創生公有建築空間案說明不清,提出復議,獲現場1/3議員附議通過,延至明天續審。
花蓮縣議會舉行第20屆第2次臨時大會,連同2月第1次臨時會延審的13案、5月第1次定期會未審的82案及這次臨會新增的43案,未審議案超過130案,經協調後變更議事,今天上午及明天全天審議。
其中第1案國發會核定花蓮縣政府辦理地方創生公有建築整備活化補助「洄瀾永續未來市」及「洄瀾藝匠創生館」2案,經費總計新台幣1857萬2000元,一開始就獲二讀通過。
張美慧會中提出復議,認為2案駐場業者是否經過審查程序評選,縣府青年發展中心及教育處始終沒有說明清楚,這次再獲中央經費修繕、活化場館,未來是相同業者繼續進駐,還是重新辦理,認為縣府須說明清楚,才能讓款項審議通過。
經議事組主任潭進成說明議事規則,復議案經現場議員超過1/3附議通過,此案延至今天最後一案審議。
再次審議時,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解釋,國發會計畫補助要點提到申請時必須提出營運規畫,包含營運單位,因此選定2個長期關注地方創生議題且績效受肯定的單位加入,合約結束後,之後才會有公開評選機制。
民進黨縣議員胡仁順指出,2場館進駐業者評選機制,教育處跟青發中心的回覆與說明就有7套版本,連到今天開會提供的書面資料都與教育處回覆內容不符,廠商沒有透過甄選就進駐就是黑箱作業,對其他青年業者不公平。
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批評兼任青發中心執行長的民政處長明良臻,從定期會、程序會、分組審查到這次臨時會,每次問到這案都是答非所問,要求提供詳盡資料再審,議長張峻裁示明天續審。
雖無黨籍議員鄭乾龍認為二審通過,就不該因有人提異議就被推翻,但經議事組解釋符合議事規則,轉而接受;國民黨籍議員吳東昇提議應把一臨會13案審完,也因縣府無法完整說明,同意待明天提供完整資料後再審。(編輯:陳仁華)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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