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換尿布拍打幼童 新北罰33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9日電)新北林口區某托嬰中心執行長因幼童不配合換尿布,強將小孩放置地上翻身脫褲,多次暴力拉扯、拍打大腿,遭家長指控暴行。社會局今天說,已重罰機構與負責人共新台幣33萬元。

社會局今天表示,接獲家長投訴,孩子在林口區某托嬰中心托育,4月底遭不當對待。其兒子透露,因為不換尿布,遭執行長拿褲子丟臉上。

家長說,經調閱監視器才發現事情經過,托嬰中心執行長在地上幫幼童換尿布,並拍打幼童。執行長的解釋是因幼童不配合換尿布,才會動作粗魯拍腿。

家長投訴反映,來回協商與觀看監視器,執行長才認錯並傳訊息致歉。

社會局今天說,5月2日接獲通報後,派員至該私托稽查、調閱監視畫面,認定托嬰中心執行長違反兒少權法「對兒童及少年或為不正當之行為」,裁處15萬元,且公告姓名,並將托嬰中心退出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服務。

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以新聞稿表示,除罰款與公告執行長的姓名,3年內也不得再至托嬰中心任職。

托嬰中心宣稱,5月前的監視畫面紀錄因向廠商報修,無法提供紀錄。社會局說,要求托嬰中心限期改善,因逾期未提供開罰12萬元。托嬰中心原加入準公共化托嬰中心,針對機構監督管理不周,也依違反兒少權法裁處機構6萬元罰鍰,合併處罰行為人、機構共新台幣33萬元,並已經向陳情家長說明處理情形。 (編輯:方沛清)11206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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