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警勤機動能力 屏東斥資3千萬新購183輛警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7日電)屏東縣政府斥資新台幣3000萬元,進行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畫,共新購183輛,今天舉行授車典禮,將對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強化警勤機動能力有莫大助益。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畫在縣府及縣議會大力支持下,今年編列地方一般性補助款3000萬元,添購巡邏車10輛、偵防車9輛、小型警備車1輛及巡邏機車163輛,共計183輛警用車輛,今天舉行授車儀式,屏東縣長周春米出席典禮,警察局長蔡文峰代表接受新裝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周春米會中指出,警察勤務具有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警用車輛,藉以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機動性,對於第一線打擊犯罪與為民服務的警察而言,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作用。

周春米說,尤其此次添購5輛四輪傳動式巡邏車,將配發於屏東各原鄉山區警察單位,加強山區處理事故及協助救難勤務效能,更加保障偏遠地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並升級新購警用汽車行車紀錄器規格,提升錄影品質、時間及增添GPS行車軌跡紀錄功能,讓員警在執勤過程更有安全保障。

縣警局表示,添購新警用車輛後,巡邏汽車逾齡比率將由29.59%降至24.48%、偵防汽車逾齡比率將由42.40%降至35.20%、警用機車逾齡比率也從31.25%降至16.04%,並將持續規劃汰舊換新,逐年汰換逾齡車輛,確保警用車輛常新及保障員警執勤安全。(編輯:張雅淨)11206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