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房產遭家屬質疑 行天宮:一切合法不做私用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18日電)北市行天宮受贈1名張姓男子的房產,遭張男女兒指控房產到手後就不聞不問;行天宮聲明,張男有意願、廟方也評估捐贈後不影響其生活,過程一切合法,且財產絕非私用。

鏡周刊報導,張姓女子控訴爸爸把9戶市值新台幣上億元的房產捐贈給行天宮,但爸爸已有失智狀況,且行天宮承諾過要照顧爸爸餘生,但房產到手後就一改關心態度、不聞不問,還向張男追討一筆4萬元的費用。

行天宮今天則發出聲明表示,張男因聽力受損只能筆談,據其表示,之前曾向住家附近多個廟宇詢問捐贈房地的方法,但因故都沒人理他,而張男定期會到行天宮拜拜,所以趁來拜拜時主動向行天宮詢問有關捐贈的方法。

行天宮表示,張男111年10月到行天宮,剛好找到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表示要找廟的負責人,經仔細了解後,發現張男是要捐房地,才又再請相關人員於同年11月8日與張男一起到廟裡了解情況。

行天宮說,捐贈過程中,張男表現出嚴謹的思慮,許多小細節都能一一確認,是因認同行天宮推動公益,所以願無償捐出9筆房地。

行天宮強調,受理民眾不動產捐贈前,會先評估捐贈者的情況,若捐贈行為會影響其往後日常生活,一律會婉拒其捐贈,於評估過程中,會至捐贈者家中探訪,並希望捐贈者在做決定前先與家人溝通。基於當事人意願,捐贈行為可以匿名,但僅為在公開資料上不揭露全名。

行天宮說,行天宮為一登記有案的財團法人廟宇,如有受贈不動產,需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於法院辦理財產增加登記,絕不會為私人所用;信眾捐贈,作為辦理宗教、文化、教育、醫療、慈善5大志業,如急難濟助、獎助學金、偏鄉贈書及圖書館等志業經費。

行天宮表示,不會因捐贈,來成立換取照顧的條件關係,張男有聽力上的障礙且獨居,因此吳岳羽在捐贈前家訪的過程中主動關懷,發現張男有就醫的需求但卻未就醫,於是主動協助安排,當時仍處於確認張男是否適合捐贈的過程中。

行天宮說,捐贈後吳岳羽多次親自探視張男、協助就醫,也幫忙修理張男家的電視,有一次拜訪時正值用餐時間,吳岳羽就順便買了一份張男愛吃的油飯幫他加菜。

行天宮並表示,張男至今持續到廟內參拜及與吳岳羽閒談寒暄,行天宮與張男保持著良好的互動,張男近日還記得跟吳岳羽要回數月前借給他的書。

至於那筆4萬元,行天宮解釋,是因為張男捐贈的房屋都還有租約,那是租屋戶的押金。張男表示當初是由女兒收取,租約到期後要將押金返還承租人,故張男請行天宮通知張小姐,將原租約收到的押金轉交給行天宮,但張小姐未將款項交給行天宮,所以後來是張男給付的。其他所捐房地的租約押金,租約有到期者,張男也都有將押金交給行天宮保管以返還承租人。(編輯:張銘坤)11207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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