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9日電)基隆1名家長指控,女兒從幼兒園帶回家後臀部有2條傷痕,女兒說是被老師持小棍子打,園方否認並表示,正審慎處理此案,不會讓孩童受委屈但也不能冤枉老師,盼靜待司法調查。
女童父親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說,10日上課前幫女兒穿衣服時,並未發現女兒身上有如此大的傷痕,到了下午5時14分時,母親突然透過LINE傳照片給他,女兒臀部有2條紅腫傷痕,詢問後,並非母親和妻子所為。
女童父親指出,女兒的班級由2名老師負責,幼兒園主任回覆1名老師沒接電話,另1名老師回應沒有打女兒,而園方監視器不是有死角,就是畫面不清楚,他看完監視器發現疑點,女兒的教室關閉電燈後完全看不見,午休時老師會帶著手電筒查看,而疑似動手的這名老師,過程中卻一度關閉手電筒,另有一說女兒是在廁所被老師打。
女童父親表示,事後女兒說因為拿了老師的體溫計,被老師用「小棍子打的」,身為家長不敢保證女兒一定是在幼兒園受傷,他要的只是答案,若是老師所為,只要坦白說明原因,他都可以接受,園方卻回應不是老師動手,他已帶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遭指控的幼兒園老闆指出,正謹慎處理此事,不會讓家長和孩童受委屈,但也不能冤枉老師,詢問事發當天所有老師和主管後,得到訊息都沒有打孩童,必須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如果最後是家長有所誤會,也會選擇諒解,無論如何,會扛起所有問題,承擔、改進並負起責任,也盼各界靜待司法調查。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表示,市府得知後立即主動聯繫幼兒園,要求園方保存事發當天監視器畫面,並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在2天內召開認定審查小組會議。
教育處指出,認定審查小組會議昨天下午召開後,除決議受理此案外,並組成調查小組釐清案情,小組明天上午會入園展開第1次調查,若查證屬實,會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以罰鍰,若情節嚴重則予以解聘。
教育處指出,初步調閱監視器,有看見老師帶著所有孩童一起上廁所2次,期間老師都在門口守候,孩童步出廁所後沒有任何異狀,園方說明老師並未打孩童,不過,仍須進一步檢視畫面並詳細比對後才能釐清。(編輯:方沛清)11207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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