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吞11顆3號電池 醫花1小時用胃鏡取出脫險

苗栗男吞11顆3號電池  醫花1小時用胃鏡取出脫險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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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苗栗縣1名23歲李姓男子因不明原因吞下11顆3號電池,半夜前往醫院急診求助,經腹部X光確認所有電池都在胃中,醫師花費近1個小時使用胃鏡將所有電池取出,避免發生危險。

大千綜合醫院肝膽腸胃科醫師林德福今天指出,以往誤食異物大多發生在孩童身上,成人通常會因酒精中毒或其它原因誤食,這一次李男於半夜由朋友帶往急診室求助指稱已吞入大量電池。

林德福表示,經X光確認,共有11顆3號電池都在李男胃部,再透過胃鏡檢查發現,李男胃中混和許多食物,評估直接用胃鏡取出電池容易引發有吸入性肺炎、食道或腸胃穿孔破裂等風險,同時咽喉會有疼痛感,因此醫師小心翼翼地耗費約1個小時才順利將所有電池取出,免除開腹手術,同時避免電池在胃中造成生命威脅。

李男在歷經11次胃鏡取物的痛苦體驗後,他向醫生表示,「下次再也不敢了」。

林德福表示,有些誤食異物會有食道破裂風險,例如尖銳物品、磁鐵、裝藥物的鋁箔、魚骨或雞骨等,若誤食魚骨或雞骨,可先尋求耳鼻喉科醫師確認是否卡在口咽部;若食道以下,需由腸胃科醫師藉由胃鏡檢查取出異物,同時在做胃鏡前可先以X光檢查確認異物的位置,並評估是否有食道破裂的風險。

他指出,並非所有的異物誤食都需要做緊急胃鏡,若異物小於2公分以下,大部分會在4至6天自行排出。但如果因誤食而導致食道阻塞、無法吞口水,或誤吞鈕扣型電池、尖銳且長的異物等,有食道穿孔疑慮時,就需要緊急胃鏡處理。

醫師提醒,年紀較小的小孩及牙口不好的長輩因咀嚼能力差,或本身食道有狹窄問題的病人,都容易發生食物卡在食道,需要多加留意。(編輯:戴光育)11207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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