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0日電)台北市士林區某公寓有民眾在外牆私裝吊掛機,議員柳采葳指若吊掛物品鬆脫恐壓傷人。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建築法規未規範外牆附掛物,若釀意外,建物所有人須負法律責任。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接獲投訴,士林區某老舊公寓外牆,有民眾在牆上私設吊掛機,陳情人憂心吊掛機或吊掛物品若不慎鬆脫,恐怕壓傷路過民眾或其他住戶。
她說,陳情人提及公寓4樓住戶為取代爬樓梯搬運重物,在住家外牆加裝吊掛機升降物品,因先前曾發生女大生遭冷氣機砸死案,且常發生外牆磁磚掉落砸傷路人,若公寓外牆裝吊掛機,遇風大或吊掛物未妥善固定,會有掉落物品疑慮。
柳采葳指出,調資料發現,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對外牆懸掛吊掛機,並無相關申請規範,而俗稱小金剛的吊掛器具也不用向主管機關申請裝設,導致無法可管。
她表示,市售吊掛機僅需花費新台幣數千元至1萬元,成本比建物安裝電梯還少,北市府應全面清查類似牆面出現吊掛器具並列管設施,確保民眾安全。
北市建管處回應,建築法規並無針對外牆附掛物有規範,但民眾設相關設施應符合社區規約,若外牆物品掉落釀傷亡,建物所有權人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後續會透過多元管導持續向民眾宣導。
建管處表示,設有管委會或物業管理的建物,會主動函文給通知並宣導社區應自主管理及定期檢修維護,且會建議納入社區規約。
建管處指出,目前有外牆定期檢查申報制度,將邀公會、專家學者研議把外牆申報項目一併辦理外牆附掛物,評估作為後續檢查申報的可行性。(編輯:李錫璋)11208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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