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政會議中通過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2期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草案,預估總補償金額增加到新台幣1.1億元,將於9月提送台中市議會臨時會審議。
經發局說明,豐洲2期補償自治條例於110年啟動制定程序,主因考量豐洲1、2期分別於95年7月及101年6月啟動開發作業,因開發過程歷經99年台中縣市合併,致適用法令規定不同,造成補償基準不同。
因此全案依民眾及民意代表陳情訴求,針對豐洲1、2期主要補償差異項目部分,台中市政府參考豐洲1期的補償規定,啟動草案制定作業。
經發局表示,草案於111年6月首次提送市議會審議被退回,並要求市府修正,後於111年7月及今年3月經民眾向台中市議會兩度提出人民請願案,審議結論仍請市府參酌請願人及委員會議員意見,審慎周延法令再送市議會審議,市府於今年2月再次召開公聽會。
市府表示,經參採民眾請願內容及公聽會意見,將補償項目納入物價指數調整,預估總補償金額增加至約1.1億元,將由市府以自償性債務舉借方式支應,期能早日完成補償及土地取得作業,加速豐洲2期的開發推展。
這項草案於今天在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提送市議會臨時會審議。(編輯:陳清芳)11208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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