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4日電)原竹市停七停車場工程營造商因竹市府認定工程落後遭解約。營造商今天說,受疫情缺工等影響市府未給予合理工期,遭片面解約已提告求償新台幣9000萬元。市府說,依規解約。
新竹市政府今天提供新聞資料指出,此停車場在2021年3月30日開工,原預定於2022年底完工,但承攬廠商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市府要求廠商提送趕工計畫,但廠商所提計畫並無加緊施工作為,未能通過趕工會議審查會審查,依契約相關規定於2022年12月15日與廠商終止契約。
繼信營造則透過新聞資料表示,停七停車場工程在西大路興建地下1層、地上4層立體停車場;此案在2020年11月簽約,配合市府辦理燈會需求,及因應重新地質鑽探等狀況,直到2021年8月後才開工,期間營建成本上漲,又碰上疫情缺工缺料嚴重,市府卻不給予合理工期。
繼信營造說,市府另漏列600萬元粉刷預算,過去1年要求市府完成編列,市府卻遲未能補上,許多工程需完成粉刷才能進行,市府卻指責工程嚴重落後,業者難以接受。
繼信營造指出,施工現場有許多公司已完工卻未取得款項,對竹市捨棄完工在即標案,執意重新招標,多花費數千萬元且新廠迄今尚未進場開工,是浪費公帑。
繼信營造說,市府也曾連6期工程未給付款項違約在先,甚至忽視因疫情不可抗力所應延展工期等狀況,片面強制終止施作,已在今年6月向法院提告求償9000萬元,由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
市府表示,有關廠商提出變更設計為粉刷工資漏編約600餘萬元,其他工項為改善工程等僅影響粉刷及鋪面改善項目,不影響工程進度。經市府及趕工會議審查與實際不符,故未同意增加工期。
市府指出,廠商從工程進度落後無實際補救進度措施,也未能提出有效追趕工程進度計畫,造成市府需重新招標,工程完工日期一再延後,損害公共利益。
市府說,後續對廠商停權解約,但廠商不服提出異議,並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起申訴。市府認為上述處理結果於法有據。(編輯:方沛清)112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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