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因應少子化、高齡化,苗栗縣今天修正生育津貼辦法,除第1胎補助新台幣1萬,第2胎以上每胎發放2萬元;並通過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辦法,可望民國113年元旦起實施。
苗栗縣政府召開縣務會議,會中提案討論通過「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辦法」、「苗栗縣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以及修訂「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
衛生局長張蕊仙指出,隨人口高齡化,為提昇醫療福利,並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辦法條文擬定未來設籍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至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掛號費用,每人每次由縣府補助50%,其餘由簽約醫療機構負擔,補助上限為75元,每人年度累計以500元為上限。
張蕊仙說,這項計畫為補助性質,且採醫療院所自願合作方式推動,目前調查約有80餘家中西醫診所有意願,將持續擴大推動,初期先試辦1年,再視成效進行修正。
另外,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自民國87年7月施行 迄今,共歷經9次修正。今天通過修訂後,擬依胎次調高生育津貼,第1胎發放1萬元,第2胎以(含)上2萬元,生產多胞胎者、第2胎以後新生兒每名補助2萬元。
苗栗縣政府秘書長陳斌山表示,縣議會定期會預計11月開議,縣府已編列113年度生育津貼預算約4062萬元、老人掛號費補助預算約1770萬元,相關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即能從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
此外,今天會中也通過「苗栗縣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體育活動辦法」,明定補助縣內立案的體育團隊,補助項目包括裁判費、教練費、住宿費和保險等13個項目,奧運、亞運競賽活動補助最高以15萬為上限,其他賽事補助上限為10萬元。(編輯:方沛清)112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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