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議員質疑1/3口湖劃光電區 張麗善籲中央再檢討

雲議員質疑1/3口湖劃光電區  張麗善籲中央再檢討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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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日電)民進黨雲林縣議員蔡孟真今天在縣議會質詢,口湖鄉近1/3土地面積被劃入可做光電區,影響地方永續發展,要求縣府成立專案小組探究利弊;雲林縣長張麗善允諾並籲中央重新檢討。

雲林縣議會今天舉行定期會,蔡孟真針對口湖鄉近1/3土地面積被劃入可做光電區,質詢雲林縣長張麗善,要求縣府不能只有態度,要有立場,並成立專案小組探究其中利弊。

蔡孟真表示,口湖鄉總面積8000公頃,漁業產值約新台幣58.2億元,占全縣總產值7.33%,地方積極發展觀光、產業和地景等,不過中央將口湖鄉部分土地設為不利農業經營區、漁電共生先行區和綠能專區,總面積2574公頃。

蔡孟真指出,口湖鄉近1/3土地面積被劃入可做光電區,為了保護雲林縣沿海居民和地方永續發展,縣府應成立專案小組深入探究其中利弊。

蔡孟真呼籲,縣府不要只是在媒體上喊話,應該落實綠能「三不三要政策」,不影響農漁業權益及發展、不妨礙環境景觀及觀光產業、不違反國土計畫目標及有秩序發展、要產業發展及地盡其利、要充分就業及繁榮地方、要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

張麗善說,能源局的能源政策跟農業部對未來農業的永續發展方針似乎有所牴觸、矛盾;她認為,淨零減碳應該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既有乾淨的能源,又不會犧牲這麼多的農地,縣府希望中央重新檢討優良農地、一般農地被規劃成低地力的不利耕種區。

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回應,雲林縣府從民國109年起即啟動跨部會小組,小組不定時與能源局等單位開會,日前已舉行第10次工作會議。

李俊興說,針對是否需要大面積做漁電共生,會將內容納入下一次的會議,確認在有秩序的條件下,發展再生能源。(編輯:謝雅竹)11211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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