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館中止又編列500萬 新北市府:給廠商調查費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9日電)民進黨議員張錦豪等人質疑,新北市府沒有預算就招標「防災科技體驗館」案,致全案中止後還編500萬元賠償金;消防局表示,500萬元是支付廠商的基礎、調查費用,非賠償金。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張錦豪指出,市府規畫在新莊頭前運動公園興建「防災科技體驗館」,但市府卻在沒有預算下,於111年8月在招標出去。

他表示,後來在地方反對下,全案中止且今年編的新台幣2750萬元預算也無法動支,甚至還在明年預算編列500萬元賠償金給廠商,他要求追究相關失職人員。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秉宥指出,賠償500萬元為何還要從平均地權基金支出?這不合理,應由消防局自己編預算來支應。

消防局長李清安答詢表示,防災教育非常重要,在現今極端氣候影響下,全國都在做防災體驗館,只剩新北沒做,因此新北積極規劃設計,並透過平均地權基金處理相關預算。

地政局長汪禮國表示,消防局111年將防災體驗館預算提到市地重劃委員會尋求基金支持,委員會以「超支併決算」方式列入。112年編入預算但未動支,但因廠商作了基礎和調查工作,才會在113年編500萬元支付相關費用。(編輯:林恕暉)112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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