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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30日電)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稽查台中市7家豆製品源頭製造業者,同時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其中1件豆漿產品檢出微生物超標、複驗仍不合格,依規定裁罰新台幣3萬元。
台中市食安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啟動「112年度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台中市7家豆製品源頭製造業者進行全面稽查,同時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其中1件豆漿產品檢出微生物超標且經複驗仍不合格。
食安處說明,抽驗黃豆原料及豆製成品8件,檢驗磷化氫、食品添加物及微生物衛生標準等,其中1件豆漿產品「腸桿菌科」微生物初驗不合格,經複驗仍超標(標準:陰性),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並要求業者改善環境衛生及製程,後續將不定期前往抽驗及稽查。
食安處表示,此次專案鎖定源頭製造商的製造場所,逐一查核業者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食品添加物來源及使用的合法性、食品業者登錄正確性等;業者常見缺失項目,包含未出示體檢紀錄與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及食材未離地放置等,經輔導均已改善完成。(編輯:陳仁華)112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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