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7日電)花蓮上月發生飛行傘摔死人意外,花蓮縣府事後清查縣內5家飛行傘者皆屬非法經營,今天公告非法經營業者名單。縣府指出,目前已有3家提出經營許可申請,正在審查中。
11月18日花蓮豐濱鄉磯崎村發生外縣市遊客玩飛行傘,不明原因從高空墜落身亡意外,花蓮縣府教育處事後成立調查小組,發現除了載飛教練有合格證書,其他包括土地、設置都不符規定,業者未取得經營許可,為非法營業。
花蓮縣府教育處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轄內5家無動力飛行運動(飛行傘)業者,皆沒有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取得經營許可,皆為非法營業。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指出,經實地查核並輔導業者合法化,11月意外發生後,截至12月中旬,已有3家業者提出經營許可申請,目前進入審查程序。
翁書敏指出,業者依「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提供申請資料,縣府收到後會邀相關單位表達意見,並有專家學者參與審查,因是縣內首次辦理,審查過程所需時間無法確定。
翁書敏表示,因管理辦法沒有相關罰則,在自治條例尚未制定前,仍難遏止業者私下攬客,因此透過公告未取得經營許可業者名單,避免民眾因不知情而參與活動。
花蓮縣府指出,目前正研擬規劃訂定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設立完善的事故報告及調查制度,輔導業者申請經營許可,並鼓勵業者採用自動降落傘系統或智能感測裝置等技術,在緊急情況提供額外保護措施。
未經取得經營許可業者包括新城鄉傲翔企業社(花蓮太魯閣飛行傘)及布拉旦休閒運動企業(花蓮太魯閣布拉旦飛行基地)、萬榮鄉大加汗有限公司(明利飛行傘)、豐濱鄉稻草人休閒運動企業社(海景飛行傘)及太平洋滑翔企業社(太平洋飛行傘與稻草人飛行傘)。(編輯:郭諭儒)112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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