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31日電)基隆市府今天與簽約廠商大日公司點交東岸商場資產,不過,商場實際營運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擁有建物產權,市府則出示合約,強調資產營運範圍含地上商場4層樓。
主富公司委任律師陳義文下午在東岸商場點交作業時,用自備大聲公呼籲市府若看見標示為主富公司所有的資產和樓層,請排除在點交範圍,若市府點交將提告。
陳義文表示,大日開發公司8年前與基隆市政府簽約,大日公司經營停車場部分,商場則委由主富公司營運,主富公司決定重新打造,除拆除1樓外並興建至4樓新建物,提供市民全新的消費環境。
陳義文說,根據最新的地籍謄本,基隆市府只有1樓到地下4樓的產權,沒有取得2樓至4樓產權,且如今的1樓已不是過去又髒又舊的1樓,而是煥然一新的1樓,因此主富公司主張,東岸商場建物屬於主富公司所有,基隆市府不得任意透過約定,把主富公司的產權交付第3人。
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指出,根據市府與大日公司於民國110年簽訂的續約內容,明確提及資產營運範圍含地上商場4層樓,而大日公司原本要辦理將產權登記給基隆市府,後來因為沒有繳規費,造成產權登記尚未完成。
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任何爭端應回歸到機制內處理,市府會尊重法院最後決定,希望主富公司也是一樣。主富公司若認為權益受損,可向簽約廠商大日公司,甚至向基隆市府主張求償,不可強行霸占東岸商場,市府將依法行政完成點交。
大日公司於105年間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後,隨即與主富公司簽訂租賃契約,將包含與市府優先續約2次的3年和2年在內,共10年全部納入合約,把1樓和2樓交由主富服裝營運,合約內容也明訂,若大日公司未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雙方視同終止合約。
大日公司與基隆市府完成第1次3年續約,合約至去年底截止,但大日公司並未獲得第2次續約,市府決定重新招標,經評選後,由微風集團得標,明天起接手營運東岸商場。(編輯:張銘坤)11301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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