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6日電)新北市環保局今天表示,汐止區橫科路某工地未妥善處理廢水就排入大坑溪,染白溪水,15日前往稽查後,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表示,15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汐止區橫科路52巷旁有建商排放泥水,染白大坑溪。
環保局指出,派員稽查發現污染來源是某公司起造的新建工程,工地正探井,所產生的泥砂廢水未經沉砂池沉澱處理就逕自排入大坑溪。
環保局表示,工地張姓主任承認疏失、施工時未留意廢水排放,除致歉也隨即將廢水導入沉砂池中處理。
環保局表示,一定規模的營建工程,施工前應設適當防治設備,並向環保局申請相關排放計畫,經核准後才能施工。這處工地未經沉砂池妥善處理廢水,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稽查員當場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另外,稽查員沿路巡查時,又發現一處自助洗車場未妥善處理泡沫污水就直接排放污染水溝,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編輯:戴光育)113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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