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5日電)街頭藝人蘇姓男子在基隆海洋廣場開唱遭檢舉,警方及文化局前往瞭解,雙方發生爭執,警方開出勸導單。基市府表示,海洋廣場從2018年起不再開放展演,若勸導不聽,可依法開罰。
蘇男23日、昨天在海洋廣場演唱,警方及基隆市文化局接到檢舉後前往勸離,警方並開出勸導單。蘇男在臉書(Facebook)社團發文表示,海洋廣場應該是他唱過最舒服的地方,原本這裡是合法場地,但基隆市文化局懶得管理便取消。
蘇男說,演出前已做好心理準備「跟警察開戰」,果然戰了1小時,文化局人員到場表明海洋廣場沒有開放演出,卻要求他提出申請,「真的很好笑,申請又不會過」。他偶爾還是會去海洋廣場演出,不合理的事情,一定要抗爭到底。
文化局表示,目前北北基桃街頭藝人證照一證通用,蘇男持有新北市發放的證照,並非基隆市街頭藝人,文化局無法計點裁罰,會先由警察局勸導,若勸導不聽,可依相關法規開罰。
文化局指出,海洋廣場曾在2015年到2018年開放,但因為民眾強烈反映,場地管理單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不再將此場地開放為街頭藝人合法展演點。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廣場包含在道路定義範圍,街頭藝人若未經許可在海洋廣場展演,可依同法「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體諒表演者對相關規定並不熟悉,以及對表演熱忱與辛勞,在衡酌目的與手段間的平衡與符合比例原則下,僅以勸導方式並未摯單告發,是適當合宜的行政處置。(編輯:戴光育)113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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