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6日電)北市府今天再針對台智光案說明,表示前市長柯文哲簽訂的子約,在價格方面就已違背母約,而且還只是2M費率,並因此多繳2572萬元給台智光,再次要求柯團隊公布3M費率議價過程。
台智光合約爭議延燒,也讓前後2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蔣萬安槓上,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下午接受時事聯訪,回應台智光議題。
殷瑋說,檢視母約後發現,構成母約的其中一部分為「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評選須知,內容明訂「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機構(適用機關)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本府各機關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之95%且不應高於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
殷瑋說,在警察局監視器網路部分,以2M傳輸速度而言,100年簽母約時台智光相關設備還未布建完成,當時的廠商是中華電信,費率為新台幣1512元,95%是1436元;而106年的子約,廠商變成台智光,費率則是1684元,金額已違背母約。
殷瑋表示,光是2M就有如此差別,從106年到113年的價差,顯示北市府多付2572萬多元給台智光。
殷瑋說,蔣市府已經問了3天3M的費率是怎麼制定出來的,很難得到前市府團隊的答案。如果前市府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且公文與資料都留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前副市長黃珊珊所稱費率審查委員會,其中的議價過程在哪裡,為什麼只有廠商提案然後照案通過的會議結論。
媒體提問,若警局的需求較高,子約價格是否也不能高於母約。殷瑋回答說,前市府團隊若清楚狀況,一定要出來說明清楚。
殷瑋說,簽訂母約的意義就是設立架構,並在此架構下處理相關事宜,如果要違背母約必得有理由,且還要支撐得起價差,「難道不需要公開對外說明?而只是用一個問號,就想要把這件事情打回來,就讓母約可以簽了當作沒簽嗎?」
殷瑋表示,市府並非不檢視母約,而是爭議所在就是警局監視器部分,就是106年的那份子約,以及在此基礎上的費率,市府的態度是事實到哪裡就處理到哪裡。
至於終止子約的進度,以及是全部終止還是修改部分條文,殷瑋表示,一切程序已經由法務局聯合資訊局、警察局等單位進行中,有進一步消息會說明。媒體追問是否藉此再跟台智光議價,殷瑋說,核心是終止子約,這部分沒有變。(編輯:李錫璋)11303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