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北市警局:4/8起改依1761元費率計價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5日電)台北市議員林世宗今天質詢指出,台智光不服北市府解除警局專案合約,聲稱並無不法;警察局長張榮興表示,不接受片面說詞,子約已於8日終止,8日起就採公版費率1761元計價。

台北市政府8日發函台智光,要終止民國106年簽訂的警察局專案合約;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證實,台灣智慧光網19日回文表示不服,所以接下來會啟動跨局處爭議調解小組機制,請台智光來開會協調。

台北市議會今天下午召開定期大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台北市警察局等單位列席,多名議員質詢台智光案後續議題,包含終止子約、費率重新議價、子約採專用專線等。

民進黨議員林世宗質詢時表示,希望張榮興在台智光案中可以無懼承擔、撥亂反正,而台智光先前回文給市府,認為子約並無不法,詢問張榮興對此看法。張榮興說,這是台智光片面說詞,不會接受。

林世宗表示,蔣萬安昨天到民進黨團報告時提到,台智光不服市府終止子約,這與市府目前立場相違背,追問明年費率是否重新議約,並由爭議小組積極處理解除母約,請問是否支持、蔣萬安是否有下這樣指令。張榮興答詢支持且有下指令。

張榮興指出,終止台智光的子約是在8日,從8日起,會採公版1761元支付,且依母約規定,監視器網路不會斷線,並已積極尋找備援代替方案。

社會民主黨籍議員苗博雅則提到,依蔣萬安先前到議會報告資料,台智光母約公版3M費率新台幣1761元,經市府與業者談判後警局子約改為2100元,價差約300多元,仍認為太貴。

苗博雅說,調資料發現,北市資訊局曾評估,台智光的母約與警局專案子約,其實技術和品質都相同,公版就能符合警局需求。

苗博雅指出,公版網路若夠用,為何警局一定要用專線,這樣變成「要五毛給一塊」,查詢顧問監造公司說法,當時監造僅要求影像回傳頻寬品質,未要求設專線。

苗博雅表示,目前爭議是公版網路已符合警局需求,為何要採專線,警局認為「專用網路」定義,也跟台智光不同,警局之後是否可不再採用專用網路名稱。

張榮興答詢,台智光堅持採專用網路的說法,是因對稱頻寬也就是每支監視器都為專線,這確實是目前爭議點,因此後續才會不斷跟業者議價,並要求實支實付。

民進黨議員林亮君詢問,若台智光事後要提告,是否有因應作為。張榮興說,相關契約規範都有與法務局持續討論,且有準備包含爭議調解、法律訴訟等因應作為。(編輯:蕭博文)113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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