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掩埋場暫置近4千噸底渣恐污染 前鎮長提告

大林掩埋場暫置近4千噸底渣恐污染 前鎮長提告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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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蔡智明嘉義21日電)前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針對鹿草焚化爐轉運近4000公噸底渣暫置大林掩埋場,恐會污染環境,今天至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嘉義縣環保局及大林鎮公所涉及廢棄物處理法。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輝川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大林掩埋場是營運中的掩埋場,為環保局的緊急應變場,當嘉義縣的鹿草焚化爐底渣暫時無法進入環保局簽約的機構處理時,會先在此暫置,今年1、2月時底渣曾暫置於此,目前已清除。

張輝川指出,監控大林掩埋場地下水,並未受污染,底渣為可利用廢棄物,環保局除了已移除1、2月時暫置底渣,也繼續移除原本在大林掩埋場內的底渣。

簡志偉表示,焚化爐底渣本身含有重金屬、戴奧辛等有毒成分,並非等同一般沙石,卻用砂石車轉運、暫置;前大林鎮長黃貞瑜任內載運至大林掩埋場近9萬公噸,以及今年初進場近4000公噸,不但皆未使用太空包防止揚塵,甚至便宜行事地暫置在露天場域,任隨風吹雨淋、污染環境。

簡志偉指出,「113年度鹿草焚化爐底渣進入大林掩埋場」的重量表格,這份文件清楚顯示日期、重量及車號,但令人質疑的是,莫非大林鎮公所也有派員在場壓磅、過磅,否則如何得知總重量,又如何證明載來的內容物為何?

簡志偉說,針對嘉義縣環保局、大林鎮公所處理焚化爐底渣轉運、暫置皆有明顯瑕疵,甚至有涉及廢棄物處理法及相關人員瀆職等罪嫌,今天前往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焚化爐底渣定期檢測均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且大林掩埋場每月監測滲出水,無污染之虞;底渣於大林掩埋場暫置均符合空污法規定。(編輯:黃世雅)11305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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