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放任基泰違建淪小弟 北市建管處:依法查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4日電)北市議員陳怡君轟北市府放任「基泰台大」建案違建,沒有完全拆掉屋突層的違規使用等,批建管處是「基泰的小弟」;建管處則表示皆已依法查處。

蔣萬安今赴市政總質詢,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表示,她之前揭露基泰建設在大安區的建案「基泰台大」違建200多坪,在頂樓蓋了3層違建並作為交誼廳、健身房等使用,還被隔成兩大戶出租。

陳怡君批建管處接獲住戶多次檢舉,拆除速度卻極慢,只拆外觀沒拆結構,且後來地下室停車場也被爆出劃設機車格位的地方被違規隔間且堆放雜物,批建管處是「基泰的小弟」。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持續掌握基泰大安狀況,不會讓建商任意違建,25日會再去勘查,有違規會立即處置。

建管處稍晚發新聞稿表示「絕不是建商小弟」,基泰台大大樓有屋頂違建、屋突違規使用、機車位擅自增加隔間及堆放雜物等違規行為,建管處皆已依法查處在案,並無未拆除違建即結案情事。

建管處說,屋頂違建共查獲4案,均依程序限期改善及訂期拆除,目前皆尚在程序作業中未結案。基泰台大民國112年12月申請「台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審議,經委員會決議維持原查報處分內容,但若有補辦執照意願,應依規定辦理。

建管處指出,基泰台大管理委員會遂於113年2月委託建築師提出違建補照評估報告書,建管處已限期於113年6月7日前提出補辦執照申請,逾期未補辦即依法訂期強制拆除。

建管處表示,屋頂突出物空間尚無用途規定,做為交誼廳或放置運動器材供住戶使用情事無違反規定,但經建管處派員現場勘查,屋突第一層通往平台門扇擅自封閉違反規定,已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現已由違規人配合完成改善。

另外,屋頂突出物未申請室內裝修擅自增設隔間,已依法裁罰兩次共計新台幣18萬元(第一次6萬元、第二次12萬元),並已限期違規人至113年5月31日前補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逾期未補辦將依法加重裁罰。

至於地下室機車位擅增隔間部分,違規人已自行拆除改善,並經複查符合規定;另外,地下室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堆放雜物,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經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5日回覆現場雜物已清除雜物改善,並經建管處113年1月4日派員複查,現場已無堆置雜物情事。

針對議員指稱建管處已同意違建現況結案一節,建管處嚴正聲明,若基泰台大未於113年6月7日以前提出違建補辦申請,建管處將依規定強制拆除,絕無同意違建可以現況結案情事。(編輯:張銘坤)113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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