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檢警環去年破獲不法集團在苗栗苑裡租地非法棄置廢酸洗液,造成重金屬污染,對於縣內屢遭廢棄物入侵,縣長鍾東錦籲基層里長、社區加強守望,阻絕於污染發生前,降低環境傷害。
台中地檢署去年8月指揮檢警環調專案小組,查獲不肖再利用處理業者,收受工廠產出廢酸洗液後,為節省成本,將未完成反應處理的廢酸洗液載運到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承租土地,誆稱作為水泥添加劑,與其他事業廢棄物混拌成水泥塊,現場棄置廢酸液、混合廢棄物約2800公噸,致使土壤遭重金屬汙染面積約5100平方公尺。
苗栗縣議員張顧礫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苑裡號稱為苗栗「穀倉」,此案附近就是農業區,也有學校,居民多使用地下水,土地遭重金屬污染非同小可,且有滲漏情形,地方民眾擔憂污染風險,要求環保局說明後續監測、整治進度。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現場除廢酸液PH值低於2屬有害,其他均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另外,土壤部分確認重金屬超標,已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待檢方起訴後進一步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至於地下水方面,經檢測未受污染,為求保險,今年1月在附近2處民井採樣,都在安全值內,日前再度採樣,以檢視在枯水期、豐水期有無差異,會持續監測地下水質有無變化。
縣議員廖秀紅質詢時也提到,造橋鄉偏僻農路屢遭濫倒廢棄物,嚴重破壞地方環境。
陳華盛指出,縣內偷倒廢棄物案件108年有10件,到112年41件,今年截至5月已有25件,除因工商發展,營建廢棄物增加外,既有處理機構也逐漸老舊、飽和,在新機構申設相對困難情況下,處理費用節節攀升,不肖人士就走非法途徑;目前鼓勵合法土資場成為申請再利用處理機構,增加合法處理管道,以減少亂倒。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杜絕濫倒需要檢警環密切合作,呼籲司法單位一旦查獲行為人,盡快凍結財產,以確保後續污染整治經費,並將清理回復程度納入判刑輕重考量之一,此外,也希望里長、社區巡守隊等地方人士隨時提高警覺,若有土地出現異常變動,儘速通報,在行為發生前就制止,對環境傷害也不會那麼大。(編輯:張銘坤)11305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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