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4日電)新北議員黃淑君質疑,承諾原台北環運處員工轉移新北可認列在北捷年資,事後卻不認列,根本詐騙;捷運公司說,到職滿1年者可申請採計過去年資,已有93%通過。
捷運環狀線第1階段在民國109年通車營運,由新北市政府委託台北市府捷運局規劃興建,並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書,委託台北捷運公司先營運3年;後來,雙北市府112年5月完成權責移轉,由新北市府擔任地方主管機關,新北捷運公司負責營運,不過由於新北捷運公司年終獎金等待遇不如北捷,傳出員工多傾向回歸北捷。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天發布新聞稿質疑,新北捷運公司為了全數移轉原台北環運處員工,111年8月召開「新北捷運公司環狀線營運人員移轉暨員工意願調查說明會」,並承諾認列轉移員工在台北捷運服務年資,採計上限最高5年,另同時承諾勞工年終獎金1.5個月、考核獎金與績效獎金等福利,員工認可後簽約移轉。
黃淑君表示,事後員工發現新北捷運公司拒絕認列台北捷運公司服務年資,導致多名勞工權益受損。
黃淑君說,她具名舉發至勞工局後,勞工局回覆,此過程應不屬於勞基法第20條所訂新舊雇主間「改組、轉讓」,且無應承認商定留用勞工年資規定適用。變相表示就算新北捷運公司「說話不算話」也無法可罰,新北市捷運公司不應知法玩法,應儘速與工會召開勞資協調會議釐清爭議。
新北捷運公司回應,採計軌道同業年資機制是依公司現行工作規則辦理,從業人員到職滿1年後,可採計曾任職國內各軌道機關服務年資及兵役年資併計休假年資,也就是年資併計只增加年度特休天數,對考核獎金、年終獎金與績效獎金沒有影響;捷運公司也一併認列兵役年資,已擴充認列範圍。
新北捷運公司說,另併計年資需視原任職單位、職等與服務成績等標準核准後始得併計,屬於通案性標準。而今年度申請年資併計者,有93%都有獲得採計。
新北捷運公司表示,針對員工在移轉、交接與中斷營運期間的辛勞與責任,公司也陸續推出慰勞禮券、禮品、運動福利補助及獎金等措施,目前也規劃升遷方案,提升多工人才待遇,後續也會視工會提案協調說明。(編輯:林恕暉)11306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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