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家屋照顧失智症 高市將再設2間收住45人

團體家屋照顧失智症  高市將再設2間收住45人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6日電)團體家屋是專屬失智症者的照顧模式,高雄市衛生局今天表示,截至5月底高雄市已設立3間團體家屋可收住43人,未來預計美濃區、前金區將再各設置1間,分別可收住18人、27人。

市府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高雄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為53萬多人,老人人口比率19.39%,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推估失智人口約4萬多人。

為充實失智症照顧服務資源,團體家屋提供中度以上失智症且具行動能力的失智症者,在社區中接受24小時的照顧服務。

高雄市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截至今年5月底,高雄市已設立3間團體家屋,分別在鳳山區、大樹區及旗山區,可收住43人,目前已收住34人。

衛生局指出,未來預計在美濃區、前金區再各設置1間團體家屋,分別可收住18人及27人,以滿足失智症長者多元照顧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

團體家屋提供溫馨、友善及尊嚴性的24小時照顧服務,空間規定每名服務對象平均需有16平方公尺,並須設置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及屬於自己的寢室,就像一般家庭一樣。

此外,團體家屋尊重失智症者生活經驗,擬定個別生活照顧計畫,將照顧及復健技巧融入日常生活,延緩失智症者失智、失能速度,協助失智症者從生活中維持既有的功能,提高自主能力,也透過團體活動及課程帶來人際社會互動。

衛生局表示,民眾如有服務需求,可洽詢鄰近區域失智症團體家屋,收費標準依臨床失智評分、家庭收入狀況,每月補助新台幣7000元至1萬8000元。各家團體家屋依房型另訂收費標準。(編輯:唐聲揚)11306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