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無人停車場繳費未成就離開 遭討2.5萬違約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6日電)有民眾到台中市某出口未設升降柵欄的自助停車場,使用現場繳費機刷卡未成功,以為未開始營運,未繳費就離場,遭業者追繳違約金新台幣2.5萬元,經消保官協調合理金額解決。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有民眾到東區某停車場停車,出入口未設升降柵欄,使用現場繳費機刷卡繳費無法成功,以為尚未開始營運,未繳費就離場。

停車場入口標示「本場無現金支付」,未繳費者每日加計5000元違約金;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業者稱消費者共停5次都沒繳費,要收取2萬5000元違約金。

李善植說,車主自助繳費離場的無人停車場經營模式已成趨勢,有些停車場不設柵欄或升降擋板管制出入口,車主可自由進出,甚至有業者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民眾自行下載APP或用手機掃描QRCODE到業者官網線上繳費。

如果民眾因故未能使用繳費機繳費或無法連線上網繳費,雖仍可駛離停車場,事後如果未聯繫業者補繳停車費,業者可能會透過停車場錄影監視器及AI(人工智慧)車牌辨識查詢,向車主追償停車費及違約金。

消保官呼籲業者,經營停車場應先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取得停車場登記證,收費標準應於營業處公開揭露、標示清楚,未繳費者如果有公告加收違約金或手續費,金額也須合理。(編輯:李明宗)11307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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