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建物源頭管制 須經消防與機電技師簽證才發使照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為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源頭管制,中市府都發局今天表示,將配合中央研議,新建案相關管道間、機電空間或消防設備須經專業消防技師與機電技師簽證,才會核發使用執照。

台中市政府今天召開市政會議,由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長孫福佑專案報告「韌性防災 安居台中」,接著由都發局長李正偉說明針對16樓以上高層建築公安聯合稽查結果。

孫福佑表示,近5年建築物火災共3184件,建築物火災類別以獨立住宅1563件(49%)最多,其次依序為集合住宅748件(23%)、工廠342件(11%);顯示住宅類占建築類火災7成以上。

至於近5年建築物起火原因,孫福佑說,以電氣因素1121件(35%)最多,其次是爐火烹調913件(29%),其餘依序為菸蒂362件、遺留火種173件、敬神祭祖83件、縱火76件。

在遇到火警時,孫福佑提醒,因濃煙竄升速度快,所以火場逃生原則是「往下逃生」,並注意不可搭乘電梯逃生、千萬不可躲在浴室、千萬不可用塑膠袋套頭、千萬不可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而延誤逃生避難、不可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應以保命求生為首要目標。

李正偉指出,市府清查16層以上或高度在50公尺以上高樓層公寓大廈,台中市共531棟,目前有申報者506棟,屬於1年內依規不須申報者有18棟;未依規申報7棟,這7件後續會依照建築法相關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到30萬元。

李正偉強調,都發局也配合中央研議加強源頭管制,未來在核發使用執照前,相關管道間、機電空間或消防設備均必須經過專業消防技師與機電技師簽證,都發局才會核發使用執照。(編輯:陳仁華)11307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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