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山禁止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違者依法送辦

大雪山禁止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違者依法送辦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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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9日電)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近期接獲檢舉,有民眾在大雪山餵食引誘鳥類進行拍攝,為遏阻不當拍鳥歪風再起,每天增加4組人力、不定期進行巡查,若發現不當餵食誘拍,依法送辦。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大雪山地區是中部地區賞鳥景點之一,常吸引賞鳥客攜帶望遠鏡與攝影器材,希望可留下可愛鳥兒的珍貴身影,有些人透過餵食、鳥音引誘鳥類靠近,甚至改變環境或捕抓野生鳥類行為。

台中分署指出,以上行為不但會干擾鳥類生活習性,更可能連帶影響棲地內的所有野生動物,讓野生動物受傷、影響野外動物族群存續;近距離接觸野生動物也可能在無意間增加人獸衝突或感染共通疾病風險。

台中分署已在大雪山林道23.5公里處賞鳥平台及小雪山資訊站停車場等處架設監視攝影機。日前曾查獲民眾為拍攝藍腹鷴,利用饅頭碎屑吸引藍腹鷴靠近。保七警察第五大隊台中分隊及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判處緩起訴1年,當庭提交悔過書並繳交新台幣1萬5000元處分金。

此外,民眾如任意拋撒飼料、丟棄垃圾或食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誘拍或干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李淑華)11307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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