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嘉義縣邱姓夫婦繼承1把廟會法器鯊魚劍,於去年9月間以新台幣2萬元上網拍賣,因鯊魚劍為保育類鈍鋸鰩產製品,遭網路巡邏員警查獲,嘉檢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邱姓男子、陳姓女子夫婦於去年8月20日起,在臉書(Facebook)社群「全國落難神明買賣平台」社團,刊登「2尺2,42齒鯊魚劍結緣2萬,意者私」廣告內容,並張貼鯊魚劍照片,以此方式陳列、展示鯊魚劍。
經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查覺有異,於同年9月13日以臉書訊息功能與陳姓女子聯繫,雙方約定於同年9月18日晚上,在邱男、陳女夫婦位於嘉義縣中埔鄉隆興村的住處面交,邱男當場交付鈍鋸鰩的產製品鯊魚劍,而遭查獲。
檢警表示,鯊魚劍常被用於民間信仰中乩童、廟會的法器,鯊魚劍為鈍鋸鰩產製品(鼻鋸),而鈍鋸鰩為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瀕臨絕種的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檢警指出,邱男、陳女夫婦從過往長輩繼承1把鯊魚劍,因查閱相關資料,具有經濟價值,則上網拍賣。
檢方表示,邱男、陳女夫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意圖販賣而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嫌,除了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得併科30萬元以下、15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謝雅竹)11303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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