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9日電)新北殯儀館人員涉集體收賄遭起訴,監察委員今天認為有主管監督機制失靈等,提案糾正新北殯葬處;新北民政局說,此案是殯葬處主動移送的政風案件,將持續精進防患未然。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麗珍、張菊芳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北市殯葬處21名員工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以細心挑出骨灰中的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適處理遺體等名義涉嫌收受殯葬業者共新台幣3053萬餘元賄款,屬集體且有規模計畫性犯行。
監委提到,他們所涉案件及收賄行為,幾乎都在新北市殯葬處殯儀館火化場內發生,毫不避嫌要求並收受業者賄賂,公然將公家機關辦公處所當犯罪場所,而新北市殯葬處是在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主管監督機制失靈。
新北市府民政局表示,殯儀館人員收賄事件,是民國111年由新北市殯葬處主動移送的政風案件。殯葬處已進行內部檢討改善,對於相關主管督導不周部分作成行政懲處,並將現有人員重新編組,也加強政風現場督導作業及加裝監視器。
民政局說,每週也施行法令宣導,並不定期到現場辦理端正政風查察作業;就監察院所糾正事項,殯葬處將持續精進、防患未然。(編輯:張銘坤)11307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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