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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8日電)屏東萬丹鄉一處農地因不當出租遭非法堆置廢棄物達2500公噸,行為人被移送法辦也無力清理,地主為讓土地恢復使用,自行委託清除,費用逾新台幣1000萬元,才得以解除列管。
屏東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該農地地主在民國110年中旬懸掛招租布條,隨即有人前來接洽,並聲稱是做進出口貿易,租地要堆放鐵砂,待價格好時出口賺價差,地主受其言語及租金所惑失去戒心而出租,出租後也未再巡視,致未能及時發現異常。
民國111年5月,環保局查獲農地上堆置鋁渣、鐵渣、木材等廢棄物達2500公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相關涉案行為人移送法辦,由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年2個月,因行為人無能力清理,最終由地主花錢委託合法業者清理廢棄物,才讓土地得以解除列管,但清理費用逾1000萬元,與每月收租3萬元相比,真是因小失大。
環保局表示,非法棄置廢棄物手法不斷更新,已由過去於偏避地區棄置改為承租土地或廠房,動作迅速者3天即將出租地堆滿廢棄物,讓地主完全來不及察覺反應,甚至承租人為人頭設置,縱依法移送司法單位偵辦,承租人也無能力清除,地主受到重大損失。
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近年來加強打擊環保犯罪,針對非法棄置、處理廢棄物,5年已移送司法單位偵辦超過百件,有效遏止環保犯罪,但手法不斷更新,呼籲土地或廠房所有人應妥善管理,出租時謹慎評估,慎防有心人違法利用。(編輯:李淑華)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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